关于拟将太阳梁乡隆原裕民枸杞种植就业帮扶车间认定中宁县就业帮扶车间的 公 示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发展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推动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发展,由经营主体申报,经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联合县财政、发改、人社等多部门验收,太阳梁乡隆原裕民枸杞种植就业帮扶车间已达到中宁县就业帮扶车间创建标准,拟将该家就业帮扶车间认定为中宁县就业帮扶车间。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方式向中宁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55-5797100
电子邮箱:nxznxfpb@163.com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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