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0880 | 文号 | 中宁政发〔2022〕83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22 15: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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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中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法实行行政许可。要科学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优化完善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同时要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做好有关清单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后,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梳理对照,及时做好调整衔接,确保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三、加强公平公正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依托清单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