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44/2020-0004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07 16:2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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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协议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向纵深发展,确保协议医药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的案例通报如下:
2020年11月24日,我局在对中宁县益康大药房进行“回头看”稽核检查中发现,该协议药店未按照进销存系统出库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存在随意改动刷卡药品价格、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根据《中宁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公司(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自相关问题发现之日起,暂停中宁县益康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
这一案例发生再次说明,一些协议零售药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仍不够重视,没有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到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在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上仍存在钻空子、搞变通等侥幸心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永远在路上,各协议医药机构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严格对照医保服务协议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抓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确保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