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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宁县农牧部门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19/2018-63476 文号 中宁农牧发〔2018〕128号 生成日期 2018-03-09 11: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农牧局
有效性 有效

局属有关单位,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

现将《中宁县农牧部门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及县河长办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宁县农牧局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农牧部门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卫市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17]53号)精神,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场粪污污染,保护渔业水域环境。现结合我县农牧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自治区、市、县河长制工作部署,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农业节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面源污染控制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管理严格、工作有力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政策、技术、管理等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农业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增强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推动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施肥,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程,扩大有机肥使用、秸秆还田面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应用先进植保机械,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20年,我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调整种植业结构。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制定《中宁县种植业结构调整方案》,围绕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引导乡镇规划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对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区域,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

(三)发展高效农业节水。在引黄,扬黄灌区乡镇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技术,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在喊叫水、徐套山区旱作农业区大力推广覆膜保墒旱作节水技术。2020年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25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

(四)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规模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积极推行“三改两分三防再利用”,即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输送为暗沟输送,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储存设施防渗、防雨、防溢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2018年,要完成入黄排水沟沿线规模养殖场(户)治污设施改造工作。到2020年,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

(五)加强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实行黄河中宁段休渔制度,开展黄河及附属水域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景区等敏感地带划定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积极推广绿色人工配合饲料,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决定成立县农牧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中心,张永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和落实工作。各乡镇农牧中心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二)强化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牧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推进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全方位解读宣讲国家、区、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相关政策精神,使污染治理的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牧业工作者和种植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把握工作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及时向县、市农牧局河长制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总结好典型,推广好经验。

(四)强化督查考核。按照自治区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和中卫市河长制考核细则,局党委将加强对局属各单位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评估,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任务落实好、机制完善、措施有力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年底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河长制工作考核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

 附件:《2018-2020年中宁县农牧部门河长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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